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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描述

投保范围 :30天55周岁

保险期间 :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保费期间 :趸交、 20年交 15年交 10年交 5年交

交费方式:年缴 身故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这里的已交保险费指按年交方式计算的您已交纳的保险费。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65周岁当年的保单周年日之前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时已交保险费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这里的已交保险费指按年交方式计算的您已交纳的保险费。


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满三年起,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每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仍生存,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

特别的,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88周岁后的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祝寿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88周岁后的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无息返还全部您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作为祝寿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这里的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指按年交方式计算的您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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